【法規】開堆高機需要證照嗎?

台灣操作1公噸以上堆高機需要什麼資格?整理18小時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技能檢定、在職教育與雇主應注意事項。

開堆高機需要證照嗎?

在台灣,雇主使勞工操作荷重在一公噸以上的堆高機,應使操作人員接受法定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依現行訓考制度,98年9月1日後取得訓練期滿證明者,還需通過堆高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才具備操作資格。
這裡的「一公噸以上」是指堆高機的荷重能力,不是當下貨物剛好有沒有超過一公噸。公司不應以「今天只搬幾百公斤」作為免除資格要求的理由。


 

取得操作資格的基本流程

1.    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    完成規定的 18 小時課程,取得訓練期滿證明。
3.    依規定報名堆高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
4.    通過學科及術科測試,取得技術士證。

課程一般包含相關法規、行駛與裝卸裝置、操作方法、力學知識、自動檢查、事故預防及實際操作。


課程內容 初訓共計18小時
堆高機相關法規 一小時
堆高機行駛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二小時
堆高機裝卸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三小時
堆高機運轉相關力學知識 二小時
堆高機自動檢查及事故預防 二小時
堆高機操作實習 八小時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126 條規定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 條

雇主對於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


課程名稱 :「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訓練」
適用對象 : 作業場所從事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相關人員
回訓說明 :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三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課程查詢 : 近期課程

有證照就可以直接上工嗎?

取得資格只是基本門檻。雇主仍應依工作場所、車型、屬具、貨物及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教育、危害告知與操作管理。操作員也需要熟悉公司現場的速限、動線、坡道、月台、盲區、充電或加油規定。
若更換不同類型設備,例如前移式、VNA、冷庫車或加裝特殊屬具,也應進行相應的實車訓練,不宜把「有一張證」視為所有車型都能安全操作。

雇主還要注意哪些事項?

  • 指派具備資格且經現場訓練的人員操作。
  • 建立作業前檢點、定期檢查及維修保養制度。
  • 確保護頂架、制動、警示、照明及其他安全裝置正常。
  • 規劃人車分流、速限、盲區警示與安全通道。
  • 禁止超載、貨叉載人及不安全的坡道迴轉等行為。
  • 依規定安排在職教育訓練並保存相關紀錄。


法規提醒:本文依2026年7月查得資料整理;實際適用仍應以勞動部及全國法規資料庫最新公告為準。
法規與資料來源: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臺中市勞動檢查處《堆高機作業安全指引》。

常見問題 FAQ

一公噸以下設備在特定操作資格要求上有所不同,但雇主仍負有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設備安全及風險管理責任。設備小一號,風險不會自動縮成迷你版。

不可以。汽車駕照與堆高機操作資格屬於不同制度。

技術士證與在職教育訓練是不同事項。操作人員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接受在職教育訓練;企業應依最新法規確認時數與週期。

內部實車訓練很重要,但不能取代法定資格與認可訓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