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職場安全-高空作業 法規篇

高空作業,又稱為「高處作業」或「高架作業」。
各行各業很多作業環節都會牽涉到高空作業,舉凡土木建築. 電信配線.消防救援.廠房修繕.廣告招牌安裝…等等,依據職勞動部勞安所統計112年重大職災之首仍是以墜落為首高達47%。其中營造業職災死亡人數占整體職災死亡人數逾50%,其中有六到七成是墜落災害! 可見高空作業安全之重要性。因此政府針對高空作業不斷修法以求保障作業安全,降低意外發生。今天就針對高空作業的法規定義部分重點整理以下,讓大家從最基本且重要的定義開始了解,一起為高空作業安全把關。

高空作業場景

廣泛應用在"土木建築""電信配線""廣告招牌""室內裝潢""廠房修繕"等各種場景。

【法規】職場安全-高空作業 法規篇

 

1.高度多少才算高空作業?

「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公尺以上(含2公尺)有墜落之虞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空(處)作業。」

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 3 條

本標準所稱高架作業,係指雇主使勞工從事之下列作業:

一、未設置平台、護欄等設備而已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其高度在二公尺以上者。
二、已依規定設置平台、護欄等設備,並採取防止墜落之必要安全措施,其高度在五公
尺以上者。

2.高空作業高度如何計算? 

「墜落高度是從勞工立足點平面與地面垂直距離」。

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第 3 條

高度之計算方式依下列規定:

一、露天作業場所,自勞工站立位置,半徑三公尺範圍內最低點之地面或水面起至勞工立足點平面間之垂直距離。
二、室內作業或儲槽等場所,自勞工站立位置與地板間之垂直距離。

3.環境跟人員的安全規範有哪些?

「作業現場: 應架設施工架,安全工作台或使用高空作業車
   作業人員: 應穿戴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25 條

雇主對於在高度二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
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但工作台之邊緣及開口部分等,不在此限。
雇主依前項規定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或使勞工使用安全帶等
防止勞工因墜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但無其他安全替代措施者,得採取繩索作業。
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25

高度在 2 公尺以上時,依法令規定應搭設施工架、設置安全之工作臺
或使用高空工作車。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1條

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使勞工確實使用
安全帶、安全帽及其他必要之防護具,但經雇主採安全網等措施者,不在此限。